稿件标题: | 不同植入物内固定治疗四肢难治性骨不连疗效及患肢功能比较 |
稿件作者: | 谢继勇 |
关键字词: | 【关键词】 骨钉; 骨折固定术,髓内; 骨板; 骨折固定术,内; 四肢; 难治病; 骨折,不愈合/外科学 |
文章摘要: | 【摘 要】 目的 比较带锁髓内钉内固定与动力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四肢难治性骨不连的效果及对患肢功能的影响。 方法 将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收治的55例四肢难治性骨不连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接受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治疗(A组,28例)和动力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B组,27例),分析两组患者手术相关指标(切口长度、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术后引流量)及住院时间,术后随访患者骨折愈合时间并评价临床疗效和患肢功能评分,记录两组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及骨不连复发和再骨折情况。 结果 两组患者手术时间及切口长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B组比较,A组患者术后引流量及术中出血量较少,住院时间较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患者愈合时间[(24.5±4.2)周]短于B组[(32.7±5.1)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514,P<0.05),但两组总有效率[A组总有效率为96.43%(27/28),B组总有效率为96.30%(26/27)]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患者术后患肢功能评分和优良率分别为(86.51±8.07)分和89.29%(25/28),均高于B组[分别为(72.51±9.36)分和59.26%(16/27)],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并发症发生率[3.57%(1/28)]低于B组[25.93%(7/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526,P<0.05)。除B组患者中有1例骨不连复发外,两组均无复发病例和再骨折病例。 结论 与动力加压钢板内固定比较,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治疗四肢难治性骨不连效果较优,且患肢功能恢复较好,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可考虑应用于病情严重及对手术耐受较差的患者。 |
杂志名称: | 现代医药卫生 |
文章刊期: | 2015年31卷11期 |
文章栏目: | 临床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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